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与工业产权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著作权的产生和存在必须以作品为前提,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
作品的产生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律事实之一,即著作权与作品同步产生,不可分离。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发表权的性质
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的情形。当作者将自己创作的作品通过某种方式公之于众时,这一行为实际上是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当作者将自己创作的作品首次以某种方式公之于众时,他行使的该作品的发表权。如果作者将自己创作的作品首次在杂志上发表,后来又将该作品以书籍的形式出版发行,那么作者对该书的出版行为不是行使发表权,因为该书的内容已经被首次发表的行为所公开。
发表权的主体
发表权的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一定是发表权的主体。当作者将创作的作品委托其他人加工时,受委托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将作品发表的,该受托人就是发表权的主体。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三种:一是口头方式;二是书面方式;三是默示方式。